113.10.21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11304937472號 | 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行為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6日金管保壽字第10302549351號令 | 臺灣OO地方檢察署偵辦公司業務員違反偽造文書等案,經查公司於104年3月間辦理案關保全控管作業時,有未電訪確認保戶終止保險契約真意及避免業務員冒保戶之名辦理終止保險契約情事,案關業務員並經臺灣OO地方法院113年3月O日113年度簡字第OOO號簡易判決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在案,公司行為時尚未建立適當之保全相關內部控制作業程序,不利保戶權益保障,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行為時本會103年10月6日金管保壽字第10302549351號令規定不符。 | 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予以糾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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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24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11204906772號 | 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 「活動管理系統」SPRING框架開發應用程式(版本為3.1.1)、「簽署系統」SPRING框架開發應用程式(版本為4.2.1)、「電子化授權服務系統」TOMCAT框架開發應用程式(版本為8.5)經查存有多項安全漏洞,尚未建立應用系統開發平台之安全檢測及漏洞修補機制,不利資訊系統維運安全,違失事實明確,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 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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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24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11204906773號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第2項、第12條及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10款 | 所設計投資型保險商品有將保單連結之投資標的分類為核心平台及衛星平台,有將收取之申購手續費及各該平台連結投資標的轉換費用,所收取之轉換費用全數用以給付業務員或保經代之平台服務獎金或投資標的轉換佣金,惟業務員並無招攬事實,有未審慎衡平保戶權益及未落實執行所訂酬金制度,未考量客戶權益及風險,不利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180萬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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